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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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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道上,有电线杆,电话亭,报刊亭……
盲人群体已形成习惯:不到万不得已,不走盲道
 ( 2006-03-04 14:16:20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14版
 

    一条盲道、一处缓坡、一个声音,这是社会大家庭给予残疾朋友的有力的手臂和明亮的眼睛。然而当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不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占用设施、损毁设施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已经成为当前无障碍建设惠及残疾朋友的最大障碍。

■“无障碍”撞上“人为障碍”

    2月6日,记者在成都芳草街的一处公共厕所外,看到表明可供残疾人使用的“轮椅”牌非常醒目,可是,厕所收费台却占据了通道的一半面积,而从街面到厕所的路面并没有设置缓坡,而是三级台阶。尽管厕内安装了扶手、坐便器等残疾人专用设施,但门外的台阶和狭窄的通道无疑已经把轮椅使用者“拒之门外”。

    在成都市中心的一条主街道上,交通信号灯杆不偏不倚地立在盲道中央。而一些街道上的电话亭、电线杆、报刊亭等就建在盲道上,且没有任何提示。有的即使没有占用盲道,也是紧挨着,与国家要求的“盲道周围障碍物须距离25厘米”的规范相去甚远。记者接连走访了商贸集中区的几个停车场,对于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设置问题,工作人员一脸茫然。

    在济南市玉函路北口的山东省体育中心东侧路边,沿路向南前行,四五百米长的盲道时常被下水道井盖所隔断。在经十一路附近,10多辆自行车和4辆轿车就停在盲道入口。而路边的水果摊也大张旗鼓地铺在盲道上。

■“无障碍”反倒成了残疾人的“障碍”

    双目失明的31岁残疾人范柯向记者道出了自己不走盲道的缘由:“我们在盲道上走,经常会遇到比走正常道路更为痛苦的事情。如果鞋底比较薄,走不了十分钟,脚底就会被盲道上的凸起硌痛。这些还都可以克服,如果撞到电话亭、花台、电线杆,那就是又痛又伤。有的人还被盲道上的斜拉的铁丝弄伤了脖子。所以,在我们盲人群体中有个习惯:不到万不得已,不走盲道。”

    范柯说:“政府修盲道、建坡道、改公厕,都按照国家规范一板一眼地建,但使用率却较低。其根本原因就是,政府部门只负责建设,而没有全面听取我们使用者的意见,结果费力不讨好。一方面给我们残疾人的感觉是,政府用盲道来彰显城市文明程度,搞‘面子工程’;同时,也给公众造成一种错觉,既然盲人都不走盲道,那么占用一下也没关系。长此以往,盲道也就形同虚设了。”

    范柯建议:“希望政府今后在进行无障碍建设时,多听听残疾人的意见,不要让‘无障碍’反倒成了‘障碍’。”

    据成都市残联宣文处副处长杨志孝介绍,由于信息传播渠道的限制,大多数残疾朋友处于被社会信息屏蔽的状态之中。成都交通电台“风雨人生”的主持人曹军是一位盲人,他告诉记者:“残疾朋友知晓社会的能力非常薄弱,近两年电视台在字幕提示上发展迅速,但手语播报仍然贫乏,因为相关专业人才非常短缺。”

    聋哑人黄英通过手语告诉记者,现在连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都还没有照顾到聋哑人的需要,地方电视台就更困难了。

■“心理无障碍”亦至关重要

    成都市建委城建处副处长梅森林告诉记者,他们这头刚把盲道修好,另一头的某些部门的电线杆、电话亭、信号杆就栽到盲道上。梅森林说:“这主要还是助残意识和部门协调的问题。如果能多为残疾朋友考虑一点、多些沟通,这些问题都可以避免。”

    残联人士、专家学者提出在确保无障碍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应注重社会环境和公众意识的无障碍建设。“当一位盲人站在公交车站台前,你会主动上前询问他是否需要帮助吗?”当被问到此类问题时,几乎所有被采访者的回答都是:如果向我提出需要,我会帮助他,但我可能不会主动去问。成都市残联宣文处副处长杨志孝说,硬件设施再建多少总是有限的,只有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障碍,才能产生无穷的力量。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原院长邱建说,无障碍建设不仅要考虑使用者的生理特征,更要照顾他们的心理特征。邱建说,我国目前实行的无障碍建设还停留在只从残疾人的使用特性出发,而当前国际社会在无障碍建设上已经开始兼顾到一般人群,这种“功能性”和“经济性”兼顾的问题不仅涉及使用问题,而且对残疾朋友的使用心理将产生积极的作用。而这种“广义”上的无障碍建设也就是要让所建造的设施在可能的情况下,能够为更多的人服务。

■“无障碍”遭遇法律障碍

    对于无障碍设施被侵占,成都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副局长邓天平毫无避讳地说:“我们没有执法权,监督管理力度有限。”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副站长王美林坦言,目前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缺少一个全国性的法律规范。虽然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对无障碍设施建设都有规定,但不足以推动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整体推进。

    成都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廖国龙告诉记者:“两年前,市残联曾和交管局协调,保证在中心城区和一些人流量较大地段的停车场设置1到2个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当时一共安排了60个。但两年过去了,这些停车位已经逐渐萎缩,目前可能连20个都不到了,也没有部门来管这事!”

    据了解,今年3月,四川出台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方便和照顾的原则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廖国龙认为:“这个规定还是太原则化,‘应当怎么做’已是非常明确了,关键是如果不这样做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有了‘刚性’法律,有了处罚措施,公众才会去遵守。如果这些法规、法律都‘疲软’的话,残疾人将面临比设施不到位更大的障碍。”

    据记者了解,在成都市残联牵头下,《成都市无障碍设施使用和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之中,该办法对侵占、损毁、挪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譬如由规划行政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对其进行数额不等的处罚等等。

    (记者刘海 王志)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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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2 18:26 第 1 楼 117.32.136.*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 Top

200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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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盲道6.jpg盲道7.jpg盲道8.jpg  
盲道
开放分类:市政盲人城市建设

盲道本是为盲人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的道路设施,盲道一般由两类砖铺就,一类是条形引导砖,引导盲人放心前行;一类是带有圆点的提示砖,提示盲人前面有障碍,该转弯了。

相关新闻——《城市都要设盲道》

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王立平等常委委员提出,在大中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上应当设置专用盲道,以体现法律对残疾人的关怀。
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在这一条中增加一款,四审稿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这样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普通人还不能随便走在盲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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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2 18:27 第 2 楼 117.32.136.*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 Top

2007-09-12
男
在旺园上OL真慢,两个地址都慢!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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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2008-07-22 18:35 第 3 楼 222.139.106.*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 Top

2007-07-04
男
签名档是刚申请ID的时候写的,怎么那么有前瞻性哪!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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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强大

现在骑的是毛驴,毕业以后不会还是毛驴。。。
根据目前的形势,很有可能,不会到时候毛驴都没了吧。

2008-07-22 18:44 第 4 楼 61.150.43.*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 Top

2007-08-01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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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z字行盲道更折腾人

有点高

2008-07-22 19:03 第 5 楼 116.215.51.*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 Top

2006-08-02
就不能不写心情短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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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是陷阱嘛!!

黑发不知勤学早, 白首方悔读书迟

2008-07-22 20:38 第 6 楼 210.31.73.*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 Top

2006-08-02
就不能不写心情短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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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就是陷阱!!

黑发不知勤学早, 白首方悔读书迟

2008-07-22 20:39 第 7 楼 210.31.73.*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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