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发起投票 | 发起主题  
2007-05-22
下苦的~
帖子数: 502
发帖数前500位(455)

 

针对交易市场目前出现的一些带欺骗性质的信息和一些马甲扰乱视听的现象,现草拟版规如下,望大家多提意见补充改进~

 

版规实施细则:

1、不得转让国家法令、法规禁止贩卖的物品;

这条很明确,只要是违反,直接删贴并封id

 

2、不得发布欺骗性质的信息;发布经营性质广告或者商业信息请特别注明,并且严禁商业帖和广告帖重复发布

未能如实描述物品的现有状态、使用马甲扰乱视听、拍卖贴、转让价明显高于现行市场价格、或填写内容有误将被视为欺骗性质的信息:对于违反本版规的此类贴的处理,对于马甲以及本版内申诉版主管理行为对否贴均直接删除。

 

3、受让人请合理还价,非诚勿扰,禁止干扰他人正常转让活动;

凡是版主未处置的转让贴均是属于正常的转让活动,如对×贴有意见请联系版主,如自行跟帖,影响他人转让将直接删贴。对由此造成他人转让无法继续,且再三发生者,将封id

 

4、发、回帖请礼貌用语;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请注意发、回贴言辞,避免引起争端,对可能引起争端的文字,发现即删除。凡是版主贴内警告,当事人拒不改过者,必要时将封id

 

5、未通过本版进行转让的,如果发生纠纷,谢绝在本版申诉和讨论;

凡是未在版内形成的转让或求购,在此发布相关信息,均会被直接删除。在本版内形成的,发布相关信息必须提供充足、必要的证据,即使这样开放实验室也无义务帮助您挽回损失,如证据充足、有效,版主也只能在其有限的能力下出于勤奋给与帮助,必要时采取封闭对方的id方法给您以宽慰,也仅此而已。因此,再次提醒:网上经济往来有风险,请各位行事需谨慎,建议双方尽量采取中介等有效的防范措施。

 

6、宜一物一帖,转让、求购完成后请自行封贴,或修改标题注明;

一物一帖条理清楚,便于需要方查找和沟通。结束后修改标题是对版主劳动的尊重,也是您素质的体现,对于您的支持,版主必要时会在今后您的再次转让中给予适当的支持。此外,本版20个页面以外的贴均作为过期信息,直接删除。

 

本版规管理细则旨在规范本版面,减少不必要的管理纷争,与广大珍惜本版的朋友一起,共同创建一个和谐、欢乐的板块。今后会不断完善,以符合本版创立的初衷。对此有意见或建议,请在跟帖提出,共同探讨。

 

 

本版规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7-11-16 21:27 第 1 楼 221.11.20.*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 Top

  1. 主页
  2. »
  3. 论坛首页
  4. »
  5. 我的大学
  6. »
  7. 交易市场
  8. »
  9. 交易市场版规实施细则(草拟)
 

同主题阅读




Powered By Openlab v3.0 (Debug Build: 1.41320) © 2008. 页面执行: 0.016秒. 内存使用: 437.3MB. 3 次数据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