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9
感谢宝玉,现在blog已经能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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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民国宪法》。 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互不隶属的,也互不承认的。 至于台北这个“首都”的问题,大陆自然是不承认的。但是在中华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了“首都”是南京。台北只是陪都。但是上面把陪都都列出来了,这个不列出来不好嘛。 至于谁是正统,还是等以后再说吧。 不过有个事实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都是包括大陆和台湾的(虽然在有些领土上不同)。 如果你不认可中华民国,那么我们就没有必要对所有的国家说,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只能选一个建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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